中國行政總廚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會名稱中國行政總廚協會(China Executive Chef Association)。
第二條協會構成中國行政總廚協會(China Executive Chef Association)於2012年7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準予注册,是由中國(含港、澳、臺)各地行政總廚,廚師長,飯店人,餐飲人,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飯店、餐飲相關行業院校專家、學者,飯店投資人,美食餐飲媒體從業者、 廚政管理人員等團體、個人組成的非營利性、專業性行業社團。
第三條協會宗旨向世界傳播中華飲食文化,搭建國際性餐廚交流平臺,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餐飲服務網絡、為餐飲從業者創造成長、發展的機遇,提供行政總廚及廚務工作人員展示風采的舞臺,為餐飲相關行業提供產品及服務推動。
第四條協會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審批注册成立。
第五條協會秘书处地址:香港九龍鯉魚門道二號新城工商中心517號。
第六條協會下設以下分會(專業委員會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下設: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秘書處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顧問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專家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會員工作管理部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行政總廚資格認證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新媒體運營中心
《中國行政總廚》雜誌社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中餐分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西餐分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冷餐分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火鍋分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清真飲食分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速食分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點心烘焙分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餐飲名人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美食攝影專業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營養研究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調味品調料專業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廚具專業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飯店職業教育培訓專業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青年廚師發展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大活動部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各地方分會
(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還將設立其他專業委員會)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不設主席及主席團,最高權力機构為會員代表大會,常設機构為常務理事會,最高行政領導為秘書長。
第二章業務
第七條業務範圍:
1、為全國行政總廚、餐飲機构、生產廠家提供展示自我風采的平臺。
2、積極推動和支持全國行政總廚、餐飲機构開展美食創作,交流烹飪技藝,研究烹飪及廚政管理理論,發展烹飪及廚政管理教育。
3、積極發展烹飪文化產業,架起食品、廚具生產、加工、銷售、服務領域廠家與行政總廚和廣大用戶間的橋樑。
4、開展烹飪美食文化交流,擴大友好往來,增進相互瞭解,加强烹飪美食資訊溝通。
5、策劃與組織全國性的烹飪美食比賽、展覽、評獎評選活動,徵集、編輯、出版烹飪美食書刊、畫冊。
6、推廣優秀行政總廚,支持行政總廚的成長及發展。
7、組織評審認定行政總廚及相關崗位資格。
8、建立會員權益保護組織機構,依據法則維護會員的權益。
9、組織國際餐飲文化觀摩交流活動,促進國際間專業人員交流。
10、表彰獎勵烹飪美食創作、理論研究、人才教育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利用協會通路及出版品榮譽推薦名人、名品、名店、名商。 刊發國際間行業走勢,經典理論等前沿主張,輔助業界同仁對業界趨勢精准把握。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一、個人會員:
行政總廚、廚師長、從事飲食服務和廚具、食品生產、加工、銷售、服務領域的專家、學者、飯店投資人、美食餐飲媒體從業人員、飯店業管理人員。
二、團體會員:
餐飲企業、社團組織,食品生產商、廚具生產銷售商家、烹飪餐飲院校、酒店業資料供應商、原材料基地、專業合作社、飯店專業人員服務機構等。
第九條入會條件:
1、自願申請加入;
2、沒有犯罪及不良記錄;
3、具備一定的烹飪科技或理論水准或組織能力的中國公民(包括港澳臺居民以及在國內從事餐飲工作的外國人)均可申請加入個人會員;
4、全國的飲食團體、組織,熱心支持餐飲事業的組織可申請加入團體會員;
5、經兩名會員推薦(特別優秀可直接申請);
6、需本人或團體代表填寫入會申請表,報送相關材料;
7、組織審查委員會評審通過。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本會提供的服務、支持和獎勵;
3、有權對本會的工作提出責備、建議和監督;
4、優先、優惠獲得本會編印的刊物、圖書和資料;
5、成績顯著者可優先在中國行政總廚協會官方網站、《中國行政總廚》雜誌予以刊出文宣;
6、可享受與本會合作、代理、指定合作服務機構提供的優惠;
7、可優先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類講座、比賽及其他活動。
8、對優秀會員,協會將聯系國外烹飪餐飲機构,給予推薦。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擁護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况,提供有關資料和支持。
第十二條會員有入會與退會的自由,退會應書面報告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不按規定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犯罪記錄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本協會有權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
1、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构;
2、會員代表大會確定本會宗旨,製定或修改本會章程;
3、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
4、會員代表大會聽取、審議、準予主席所作的工作報告;
5、會員代表大會每二年召開一次;
6、會員代表大會的議事規則為少數服從多數,各項決議獲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即為通過。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會:
1、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
2、在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休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其權力;
3、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秘書長;
4、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情况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六條秘書長的職責和產生:
(一)、秘書長是本協會的最高行政領導。
秘書長的職責:
1、籌備召開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
2、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况;
3、提出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搆、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构的提案;
4、提名副秘書長、各機构主要負責人的名單;
5、領導本協會各機构開展工作;
6、製定內部管理制度;
7、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8、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二)、本協會秘書長每届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副秘書長由餐飲界知名人士擔任,由秘書長提名,經常務理事會準予,任期二年。
副秘書長的職責:
1、執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2、對秘書長負責,協助秘書長工作;
3、參與重大事項的建議和決策,但沒有投票和否決權;
4、代表本協會出席各類活動。
(三)秘書長(副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在團體會員中產生。
(四)、本協會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十七條本協會必要時設立名譽職務。 具體人選由秘書長提名,常務理事會選舉,最後由協會聘請。
第十八條專業分會(地方分會):
一、協會根據需要成立專業委員會(地方分會),專業委員會(地方分會)屬於協會的議事機构和二級管理機構,由專家委員組成,根據專業的不同可設立若干個專業分會。 秘書長做出重要決策應徵詢專家委員會意見。
二、專家委員的任職資格:
1、是本協會個人會員;
2、有較高學術造詣、在一定領域內有較大影響的專家、學者。
三、專家委員任期四年,可連任,為協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經常務理事會準予,可任終身委員。
四、專家委員的任職程式:
1、經一名專家委員推薦,經專家委員會討論通過;
2、由秘書長簽發專家委員聘任書;
五、專家委員會主任由專家委員直接選舉產生,每届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專家委員會由主任負責主持日常工作。
第五章經費
第十九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利息。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本協會按照國際慣例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經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從本會注册登記準予之日起生效。
中國行政總廚協會
2012年7月11日